最为简单直接地,原本中锋开球交给四分卫,而现在中锋开球交给跑卫,跑卫可能直接选择持球地面进攻,整个推进节奏就被加快;同时,外接手和四分卫则会肩负起拆挡开路的职责,在局部形成优势。
当然,中锋开球给跑卫,跑卫也可以将橄榄球交递给外接手或者四分卫,由后者在完成进攻的再组织。
对于防守组来说,进攻组位置全部被打乱,瞬息万变的比赛过程中,往往缺少足够时间做出准确判断——缺乏经验的新人,或者粗心大意的老手,亦或者是节奏快速的比赛进程,面对野猫阵时往往容易出现失误。
野猫阵的优点在于,混淆防守组判断、战术选择多变多样、充分利用球员在自己本职工作之外的多功能长项——比如说,尼尔森能够传球、弗里曼能够跑球、约翰森能够拆挡,诸如此类,打乱进攻战术。
但野猫阵的缺点也非常明显,对于球员个人能力太过依赖,受伤风险非常大;看似战术多变但实则有限,四分卫必须具备拆挡对抗能力、跑卫必须具备传球能力,否则多样战术很容易就被防守组研究透彻——毕竟橄榄球战术位置越来越精细越来越专业,全能战士的均衡反而容易被对手抢占上风,最后就只是碰运气了。
另外,四分卫位列外接手的位置,碰撞和拆挡都在第一线,非常容易受伤。
如果说,阅读选项进攻至少还利用了四分卫的运动天赋,传球与跑球二中选一;那么野猫阵纯粹就是出其不意,彻底混淆四分卫的本职工作,就好像用品牌奢侈品包当菜市场买菜布包一样,不是不行、只是耗损度太大。
此前提到过,高中时期球场位置混淆,大学赛场逐渐专业,职业赛场则真正进入专业领域,因此野猫阵在高中赛场是使用频率最高的,而职业赛场则几乎看不见此类简单粗暴的战术。一直到蒂姆-蒂博的出现。
凭借着野猫阵,蒂姆-蒂博在大学赛场光芒四射,2007年,他成为历史上第一位大二赢得海斯曼奖的球员;2008年,他再次入围海斯曼奖,最终输给了俄克拉荷马大学的萨姆-布拉德福德,屈居第三名。
2010年,丹佛野马以首轮第二十五顺位选中了蒂姆-蒂博,引发无数争议——因为蒂博的传球成功率低于百分之五十,除了野猫阵之外,传球能力非常非常糟糕,甚至一场比赛低于百分之四十也不稀奇。
然而,2011年,蒂博就踩着野猫阵的风火轮,率领丹佛野马杀入季后赛,并且在季后赛首轮加时赛击败匹兹堡钢人,创造了不可思议的神话——匹兹堡钢人面对野猫阵屡屡犯错,晕头转向的防守令人大跌眼镜。
不过,那就是野猫阵在NFL仅有的辉煌了。后来,各大球队都纷纷开始潜心研究野猫阵,有效解读之后,针锋相对的防守彻底掐死变阵换位的灵活性,如此诡异的阵型也就失效,蒂博也就彻底泯然于众人。
短短两年之后,蒂博就因为找不到工作而被迫退役。
此时,野猫队就以野猫阵完成了意外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