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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9章:新皇!云中鹤之天上人间!(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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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不用有这种时间刻度了。

  因为,大夏帝国也已经沦陷了。

  接下来,云中鹤就要想办法去这个神秘的坐标地点了。

  直线距离一万三千里。

  如果直接北上的话,会穿过大片的无人区,至少七千里无人区,而且会越来越冷,直接下降到零下几十度。

  还有一个法子,那就是先往西,再往北。

  这样一路上会经过许多西域小国,而且也有无人区,也是好几千里的无人区。

  不管哪一个方向,靠着云中鹤一个人,根本到达不了这个坐标的地点。

  但他不得不去,因为这是消灭大咸魔国唯一希望了。

  直线一万三千里,那么走路的话,起码两万多里了。除非一支军队,带够物资,有足够的骆驼或者战马,才能到达那个地方。

  很快,云中鹤发现自己想岔了。

  他能去那个地方,因为二十五号精神病人的天赋就是和动物交流。

  他被称之为海的儿子,那是因为他之前的能力只表现在海洋上,那么陆地呢?

  他能够和陆地上的野**流吗?他能够让野兽亲善他吗?

  如果可以的话,那云中鹤孤身一人,就能穿越几千里的无人区。

  他可以骑老虎,骑狗熊,骑野鹿。

  而且就算没有强大的武力,也能在无人区生存下来,因为有这种能力的话,野兽不会伤害他。

  但是……云中鹤靠自己是不够的,需要二十五号精神病人上身,总不能每一次都吃药吧,他剩下的药物不多了。

  此时是三月二十六,距离十月初六还有十天,他就可以换精神病人了。

  ……………………

  接下来,云中鹤扮成了乞丐的样子,一路北上。

  他扮演乞丐,真是没有任何破绽的。只不过乞丐是这个世界上最黑暗环境,充满了杀戮凶残。

  所以一路上,云中鹤遭受了无数底层的恶意。

  有的乞丐想要拉拢他,有的乞丐想要谋杀他,还有一些帮派分子等等。

  但是,云中鹤都游刃有余。

  别忘了,他这个身体的前主人,就是在乞丐堆里面长大的。

  接着有一个消息传来,让云中鹤感觉到悲伤,但也感觉到一丝庆幸。

  大夏永启皇帝禅让,太子夏决,登基为皇,大夏帝国迎来了新皇帝。

  至此,意味着大夏帝国的彻底沦陷,这个身上拥有一半大咸魔国血统的太子,早就暗中投靠了大咸魔国。

  消息还不仅仅这一个。

  还有一个更加遥远的消息,大赢帝国对大西帝国的战争结束了。

  大西帝国皇帝驾崩,太子李纣登基为皇,并且和大赢帝国签订了停战协定。

  这意味着……太子李纣也暗中投降了。

  大西帝国沦陷。

  好快啊!

  东方四大帝国,全部落入大咸魔国手中。

  本以为这是一个很缓慢的过程,没有想到如同雪崩一般,越来越快,东方几大帝国的秩序,瞬间就崩塌了。

  当然,大咸魔国为这一天已经准备了几百年。

  对东方四国渗透了几百年时间,就是为了这一刻。

  接下来,就是大赢皇帝和白云城主的比武了,获胜者成为大赢帝国黑暗君王。

  这让云中鹤想到了在海面上的一幕。

  当时云中鹤和李华梅的舰队刚刚击败史卞舰队,白云城主率领着怒帝舰队,环绕一圈离去,这支强大的舰队给云中鹤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震撼,就仿佛是从地狱深处冒出来末日舰队一般。

  当时云中鹤问李华梅,这白古是黑暗君王吗?

  李华梅说他还不是。

  如今整个世界成为了一颗沉甸甸的果实,就等着黑暗君王去采摘了。

  不知道这两个人何时比武?

  如果是大赢皇帝赢了,他会以何等方式君临天下?

  是依旧欺骗民众自己是东方文明的皇帝,还是直接揭开面具,宣称自己是大咸魔国皇帝?

  ……………………

  云中鹤一路北上,几天之后,他来到了黑水城。

  这个名字有些熟悉啊,好像在哪本书里看过,不过不是一回事,这是大夏帝国最北边的一座城市了,距离京城足足有五千里。

  云中鹤走了一个多月,终于来到了大夏帝国的北边尽头,也是东方文明帝国的尽头。

  这里已经非常冷了,尽管此时已经五月份了,但还是白雪皑皑,大约在零下十度左右。

  越往北就越冷。

  四月初六的时候,云中鹤也再一次进入了X精神病院的梦境,成功地换了一个精神病人。

  果然是二十五号,海的儿子。

  黑水城也有城墙,这里的戒备也很森严,因为再往北就是一个野蛮民族了。

  算是生长在黑水密林中的野人部落了,这群人以狩猎为生,抗拒文明,偶尔也会来劫掠大夏帝国。

  不过大夏帝国太强大了,所谓的劫掠,也基本上是自寻死路。

  大部分情形下,这群北地野人是靠狩猎,用毛皮来换取盐巴和布匹。

  丐帮真是哪里都有啊,哪怕到了黑水城,也依旧有丐帮的踪影。

  云中鹤以乞丐打扮,每到一处地方,都会被当地丐帮盯上,不过他知道规矩,献上孝敬便是了,算是买路钱。

  而且这个买路钱不能太多,否则会有性命之危。

  这一次云中鹤准备的买路钱就是一匹布,算是来历不明的赃物,这样才正常。

  “跟我们去见帮主吧。”两个乞丐道。

  云中鹤也不抗拒,跟着这两个乞丐去见了黑水城丐帮之主。

  这个丐帮在地下通道内,因为暖和一些。

  里面拥挤了上百号人,不敢想象这种地方都有这么多乞丐,每一个人都衣衫褴褛,就算这么冷的天气,也臭不可闻。

  “拜见帮主。”云中鹤躬身拜下,然后直接就唱曲:

  看看爷娘不是亲,有钱且去敬别人。

  三年乳哺成何用,娶了媳妇就要分。

  好酒好肉老婆吃,不怕爷娘饿断筋。

  生前不曾见碗米,死后谁人来上坟?

  这种乞丐唱词也是一个职业乞丐的标准技能了,只要唱出来,大家就会认同你的身份。

  唱完之后,云中鹤献上了一匹布,道:“帮主,路经宝地,行个方便。”

  “师兄这是要去哪里啊?”这个丐帮帮主问道。

  云中鹤道:“日子过不下去,要去野人那里讨个媳妇。”

  这话一出,众多乞丐哄然大笑,取笑云中鹤没有出息。

  这样的乞丐有很多,在大夏帝国被人瞧不起,根本娶不上媳妇,但是去了北边的野人部落,倒是成为体面人了,能够娶个媳妇。

  不过在主流舆论中,这些乞丐宁愿做帝国的乞丐,也不愿意成为野人的员外。

  这大概也是他们发自内心的自豪感吧,东方三大帝国,代表着先进和文明,哪怕是做乞丐也是光荣的,也可以高高在上成为天朝上国的子民。

  “那野人女子一辈子不洗澡,那里比茅坑还臭,亏你下得去鸟。”一群乞丐讥笑不已。

  “我们天朝上国的男人,怎么可以去娶野人女子呢?”

  听到这些乞丐的言语,云中鹤心乱如麻。

  很快这种自豪感也要荡然无存了,因为东方文明帝国已经沦陷了,大咸魔国的黑暗已经笼罩整个东方世界了。

  那个帮主反而笑道:“人各有志,不必强求,祝师兄一路顺风,顺利娶个野人婆娘,开枝散叶。”

  云中鹤躬身道:“多谢帮主。”

  然后,他就告辞而出了,这是一个还算讲规矩的帮主。

  之前路过一些地方,当地的丐帮就很不要脸了,献上买路钱后,想要脱身,还要完成任务。

  这种任务要么是偷窃,要么是杀人,总之没有一件好事。

  就这样,云中鹤离开了黑水城,离开了大夏帝国最边缘的一座城池。

  离开了最后一座文明之城。

  城头上,黑水城的丐帮帮主望着云中鹤的身影,眼圈已经红了,抹着眼泪。

  日你大爷啊,云中鹤。

  我的易容就这么成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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