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丝河镇,每年除夕家家户户会用芋头做一道菜。
吃芋头,遇好人,走好运。
尽管吃芋头容易过敏,每年总要吃一两口,图个好意头,图个吉利。
今年在所里过的春节,良庄没这风俗,大年三十没吃上芋头,一直伴随自己的好运似乎因此没了,坏消息一个接着一个。
开完第三次案情分析会,老部下归家豪打回电话。刚简单介绍完,他就表示爱莫能助。
不是不帮忙,是帮不上这个忙。
邹某和被害人小红在思岗及新庵期间,一直用普通话与人交流。他能模仿好几个省的方言,但模仿不出带那么一点点口音的普通话。跟被害人有过接触的农村妇女,一样很难分辨出其中细微的差别。
很有道理,此路不通,自然不能耽误人家工作,非要人家回来一趟。
第二天勘查作案现场,由于时间过去太久,期间下过几场雨,晚上发现的血脚印残缺不全,无法通过脚印搞清凶手穿什么鞋,推测凶手的身高和体重。野外不是室内,生物物证更是一个没提取到。
总之,不能说一无所获,也没什么大收获。
晚上的案情分析会,与第三次差不多,几条线没任何进展。
至于串并,远在东华协查税案的周处长倒是挺帮忙,只是一些案件尤其一些逃犯别说省厅不知道,市局都不一定清楚。上级关注的大案要案和统计数字,没那么详细的资料。
想查可以,帮你们打招呼,你们安排民警一家一家挨个儿去跑。
两个省,多少个县,怎么跑?更重要的是,邹某和被害人小红所说的话是真是假谁只有天知道。
侦破工作陷入僵局,尸检报告终于出来了。
用法医的话说死者软组织并没有完全液化,只要抓住溺水后各个器官的生活反应特点,生前溺水和死后抛尸不难区分。解剖没发现溺亡的生活反应特点,死者内脏受损,基本可判定为他杀,左腹三处伤口中的第二个应为致命伤……
人肚子上有三个洞,被装在袋子里,袋子里塞有水泥块,然后扔进河里,怎么死的不言自明。
这份尸检报告,有等于没有。
一连开一下午案情分析会,跟老乔、老宁、秦大和王解放等人商量到最后,决定找个美术教师根据群众描述画一张邹某头像的素描,安排专人给周边市县公安局发协查函。
派人将技术民警在渠里提取到的含血的泥土和杂草,连同从被害人身上提取的dna样本送703生物物证实验室比对,先把作案现场确定下来。
再就是上报各自市局,请市局刑侦支队领导和刑侦专家过来指导。
命案,市局不能不重视。
今天安乐市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和两位经验丰富的刑侦专家过来听汇报,明天南港市局刑侦支队长和刑侦专家过来开案情分析会。
能做的全做过,该查的全查了,经费已经花掉十几万,领导和专家也没什么好办法,只能帮着协调协调,让南港安乐两市的其他县(区)留意留意邹某的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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