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尔斯瞪大眼睛,难以相信眼前的人竟然是单凭一个妖精就武断认定自己是贵族,唉!说到底又是乐乐惹出来的麻烦,雷尔斯凉凉地瞥了它一眼后,才回过头来对胖子解释道:“你搞错状况了,我不是贵族,这妖精也不是我买来的,这小家伙是离家出走,我不小心半路上捡来的。”
弄清原因后,雷尔斯自然是鼓起三寸不烂之舌劝说胖子改变初衷,乐乐这家伙本就够麻烦的,雷尔斯可不想再找一个给自己添麻烦的人了。
“真的?大人不会是糊弄小的吧,我怎么也不相信你不是贵族。”胖子脑袋摇得像浪鼓,肥胖的肩膀更是剧烈地上下抖动着,只见他用舌头****了一下嘴唇固执地道。
“是真的,不信你问这小妖精。”一个人的说服力不够,多一个人总信了吧,雷尔斯使了一个眼色给乐乐,意思就是要它帮忙说服眼前的人。
乐乐却临阵倒戈,噘起小嘴笑眯眯道:“离家出走我就不知道自己到底算不算是,但我知道我一定不是他捡回来……”
“竟然给我捣乱!”雷尔斯忙一把拉着乐乐的小脚,把它扯了下来,苦着脸道:“你可不可以帮帮忙,就算不帮忙的话也不要给我捣乱,好不好?”
“行!请我上酒馆吃一顿好酒好菜,我就什么忙都帮,怎么样?”乐乐什么时候都是不忘敲诈,这么狡黠的妖精怎么和学院图书馆中收藏的《妖精史》介绍的妖精本性,什么忠心、听话啦之类一点都不像,是不是这只妖精特别异类,而雷尔斯却是像中大奖般给碰上?
“成交!”抢劫了那两伙贼人,雷尔斯并不缺钱,不过他并不希望旁边再多一个麻烦的家伙,乐乐话音刚落,便欣然同意了。
“行了,你还不走?”等雷尔斯答应后,乐乐马上在胖子头上飞了一圈,回过头向着雷尔斯突然冒出一句话,让雷尔斯愣了愣。
“什么行了?”雷尔斯摸不着头脑傻傻的问道。
“我已经施了个定身魔法啦,再不走的话,旁人可是很快就察觉出来的哦。”乐乐飞近雷尔斯的耳边轻笑着把话说完,眨眨褐红色的眼睛,嗖地一声消失在了他的眼前。
“我都说了我不是贵族了,你信了吧……啊!你信了,那就好,再见!”雷尔斯一边像老友般拍着胖子肩膀自言自语,一边轻轻从僵硬的胖子手中抽出脚,然后对围在一旁想看热闹的巴克布大城市民们摆了个胖子已经理解了的神情,在市民们失望的眼神中施施然走了,胖子的异样却是没有一个人看出。
走出人群,塔尔夫等人正是在那里听着乐乐绘声绘色地述说事情的经过,望见雷尔斯还特别作了个鬼脸,雷尔斯嘴边不觉咧出一丝苦笑。
公共驿站,就是招待过往公职人员的旅馆,换句话说就是只要有军团的介绍信就可以白住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