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铃愣住了。
她真的没有注意,因为她的核心点一直都在方别很恶心这一点了,至于是哪根手指恶心的,她关心这个干什么?
反正她自己又真的不会舔。
“对吧。”方别接着说道:“你当时,所关注的地方是不是都在斩鱼匕首很锋利这一点上了。”
“你难道就没有想过,斩鱼匕首两边的锋利度并不一样?”
薛铃看着方别,远处那只红狐狸已经在人群中看不到了:“但是她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那个金丝手套,确实能够挡住普通兵刃的切割。”方别说道:“但是到了削铁如泥这个级别的兵刃,或者说是灌注了高深内力的兵刃,就无能为力了,值钱虽然还算值钱,但是能卖一个一百两就不容易了。”
“你别小瞧这个一百两,一百两就已经是巨款了,你要知道寻常一个任务,能够十两银子就算烧高香了。”
杀一个人只有十两银子可赚吗?那样一个人命还真贱呢,不过回想起来,一个月四钱月钱的话,如果一个人头能有十两银子那么多,那就是薛铃两年的工钱了。
况且杀人那么快,只用一眨眼的功夫就能够杀死一个人。
薛铃瞬间明白了刺客这个职业存在的价值,并且宁怀远也只给了五十两纹银的赏额,因为任务是华山派发布的,华山派并没有特别标注这个叛徒的危险性,因为他们自己也派出了更得力的岳平山前来追杀宁怀远。
以及不得不提的是,一个月快过去了,蜂巢那边还没有发下来宁怀远任务的奖励。
这让薛铃瞬间感受到了那些拖欠工资的万恶资本家的嘴脸。
“能够把可以防住普通刀剑的防割手套卖到能够防住神兵利器的金丝手套的价格,这就是那柄斩鱼匕首的价值呢。”方别继续说道:“都说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但是江湖中的水有多深,要自己去试试才知道。”
薛铃轻轻摇了摇嘴唇:“你不是和我一般大吗?”
是的,这个家伙明明和自己差不多大,但是薛铃怎么感觉自己在他面前就像一个真正的菜鸟一样。
江湖如此险恶,他却能够如履平地一般,甚至连鞋背都不会被江湖的风浪打湿。
“我出生,就在江湖之中呢。”方别笑着说道。
他眼前浮现出了那片汪洋的泛滥的洪水,这是他来到这个世界所看到的第一幕景象。
他刚刚结束了在另外一个世界的生命,因为猝不及防的心脏骤停,他死在大学的颁奖典礼上,但是重新获得生命的时候,却又在另一片汪洋之中。
然后那个穿着翠绿色衣衫的女子将他救起,却不愿带他走。
“我不是个好人。”
那个时候的何萍这样对他说道。
“跟着我没有好下场的。”
方别至今还记得自己那个时候的回答。
“我没有什么地方可去了。”
“我想活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