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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主公,卖身求荣(一)(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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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平县早些年还算是一处安居乐业的好去处,虽如今只能算“国破山河”仍在。

  在这旧新君交替的荒乱年代,它一度像娇嫩多汁的鲜花被多度采撷枯萎,如今的洛平县俨然已变成了繁华一座不愿多顾的灰败弃城。

  说来,自洛平县荒废后,前段时日靠打劫偷鸡摸狗的犀山林绿匪越过越穷,越穷越心慌,越心慌越烦燥,最后一群瘦得干柴的中老年爷们凑一块儿一伙计,有人提议瞧着空城无主,何不占山为王,搁那些逃难的庄院房宅找找,总能刮到些油渣子,就算最后啥也没捞着,那至少也比山上住着舒适些。

  一言众应,于是他们便拿着家伙什下了山,在将本就干瘪的城搜刮一遍后,将城中不愿归降或不服的人统统杀光后,捣空了城,直接挑了一间大宅迁搬了进去。

  可这群匪类安稳的日子没过上几天,便被一支没有旗帜归属的队伍给剿了,这支小队的来历也不算什么正规国侯军,纯粹就是富贾私资募集来护院的,在乱世之中许多薄有资财的人都会屯兵、训练私扈。

  只是,但这乱世就是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养肥的狗也不一定忠诚。

  在齐国国灭之际,他们便伙集了周边的乱势力,一举抢杀了富贾上下,最后将粮金充资了军队,令其规模得到逐步扩大,如今他们正在找可投奔的“明主”时,恰好经过洛平县。

  这一虎一豹相遇,自然不相容,在杀了这群绿匪之后,觉得这处位置跟环境安静甚好,便霸占了洛平县,停歇了几日休整。

  这日,天方蒙蒙亮,城里已没有三更起来扫洒的人,所以青石板地面浸湿的血迹还不曾晒干,不远处半敞的榆木城门被一道力从外面推开了,晨凉雾拂露水,灰色的天、墨绿的树、还有看不清的渺远淅沥泥路上,一道高挑清瘦的青衣男子朝着洛平县稳步走来。

  他低垂着头,发梢被露水打湿成一摞摞垂落在衣上,因此衣肩也是半湿状态,他肩上拖压着一根指粗的麻绳,麻绳一头拽在他的手上,另一头牵在他身后长长地拖着的一块木排上。

  那块木排是用一根根圆圆的木头拿绳结粗枝乱造地编绑在一块,由于技术不足,木头与木头之间的缝隙稀稀拉拉并不紧密扎实,看着就让人觉得它随时可能分崩离析,尤其上面还躺着一个被黑袍罩住了脸面的人影。

  在他一步一步朝前拖时,却看着像没有费什么力气,但拖在身后的木排却平稳安静地跟随着他……

  咦,这就奇了个怪了,这木排是实木扎成的,再加上拖了个人在上面,怎么看都不像轻巧的,可他仅凭一根麻绳拖着走了这么久,咋就能气不喘脸不红呢?

  这时倘若有人靠近朝下一看,估计得给吓一跳,接着便是惊奇不已。

  虽说这木排下没有装圆轱辘,也没有垫东西,它却能凭空而立,靠的不是空气,却是一只一只肥硕的田鼠在下施力。

  它们充当了一次蚂蚁搬物,七手八脚、利用全身的力量孜孜不倦地挪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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