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但是像是谯并这样,一方面是明确了谯并其实是知道其族人的所作所为,却没有制止的,另外一方面是谯氏的族人在横行乡里的方式是借用了谯并的身份,那么自然谯并是无论如何都脱不开干系了。
简单来说,如果谯并没有给他的族人带来什么直接或是间接的利益关系,那么谯并族人的犯罪那就会限于其族人本身,但是如果说其族人和谯并有利益的关系,谯并自然就是有罪。
在徐庶的汇报当中,已经很明确的表示谯氏族人谯明,就是谯并的从弟,并且利用的就是五方上帝的名头进行敛财,同时谋杀了不愿意购买符咒的普通百姓,最为关键的是,谯明在被捕之后也交待了其和谯并的一些往来,证明了谯并其实知晓谯明的所作所为……
当然谯明之所以牵扯出谯并来,或许是因为觉得谯并在长安,好歹也是长安的官员,而徐庶是川蜀地方的官吏,所以徐庶可能会多多少少的看在谯并的颜面上,给与一定的照顾。
徐庶也确实『照顾』了,让人将报告直接快马急送到了长安。
因此斐潜才见都没有见一面,就直接让谯并去大理寺了。
谯并被大理寺收监,但是这个事情,并没有结束。
……_(′?`」∠)_……
虽然说谯并确实有罪,但是并不代表说用假扮『难民』的方式去搞得沸沸扬扬就有道理了。
斐潜之所以建立起了地方郡县各个架构体系,还有长安三辅的政府职能机构,就是为了能够有序的去解决问题,而这一次的『难民诉状大理寺』,并不是一个符合流程的事件。
没错,流程。
斐潜之前在后世,看到『流程』二字便是有些反感,但是等他坐上了这个位置之后,就觉得有些事情确实需要流程。
当然,流程不是代表着死板,就像是司马懿做的一样,虽然说大理寺的主要职责并非是接受一般百姓的诉讼桉件,但是当那些『难民』出现在大理寺门前的时候,司马懿第一时间就接受了下来。
因为司马懿也是头一次碰见这样的事件,以至于在应对的整个过程中也算不上是十分的完美,同时司马懿也没有及时的联络其他的机构进行多单位的协同,只是在次日之后才找到有闻司,但是至少司马懿没有像是后世的一些机构,动不动就以『流程』来推诿,来回踢皮球。
这种民间的诉讼,大理寺可以不管的,但是司马懿揽下了事情,并且是切实的去寻求解决的方式,但是在整个的过程当中,暴露出了一些问题。
既然有问题,那么斐潜自然是要解决这个问题。
解决『流程』的问题。
斐潜召集了将军府的官吏,进行了一次扩大的会议。
像这种扩大的会议,斐潜一般都不做商议,只是告知。人越多,便是越难商议,毕竟众口难调。
斐潜根据此次的『难民告状』之事,表示有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各机构的协调。
就拿这一次的大理寺接到了诉状,但是调查的力量大理寺是欠缺的,需要有闻司支持,调查出来了有什么嫌犯,需要缉拿,可能又需要巡检处,亦或是军中支援。
针对这种情况,斐潜下令组建将军府协调处,调蒲子县令王凌至长安作为文秘,负责尚书台,参律院,大理寺,百医馆,直尹监等偏向于文档方面的快速协调,另以黄旭为武秘,负责对于有闻司,巡检处,百人以下的军事调动的快速协调。文武之下各有负责协调的左吏使员不等。
协调处的整体人数限制在二十人左右,以此来解决各家机构一方面需要其他机构的协助,另外一方面又觉得事情可能不是很大,不好麻烦斐潜出面的问题。这个情况在此次事件表现得很明显。如果说有闻司和巡检处早一点介入,关于市坊之内的传闻就不会发酵得如此厉害。
地方越大,机构就自然越多,需要协调的工作就越加复杂。
县城之中可能没有什么好协调的,反正都找县令,不行就去找县丞,再不行去找县尉,反正都能找到有人出面,但是州郡就开始会有这个协调的问题了。
就像是后世什么片区,这个片区里面的事情就是这个片区的,别管是小孩上学还是追捕贼人,过了这个桥,这个路,就是另外的片区了,就不合法了,就越区了……
因为找不到协调的地方,明明就住在这个小学的隔壁,天天能听到小学里面的读书声,但是因为户口不在这个学区,所以必须要天天跑十几里外,去上户口所在地的那个小学。
因为找不到协调的地方,即便是明知道再追几步就能抓到贼人,但是后面要上报手续,要领导签字,要写一大堆的报告,要证明自己不是故意越区执法,所以干脆就不追了。
有些事情明明只要协调一下,就解决了。那么为什么不肯协调呢?因为要写报告,要出公文,要走好几个部门,是属于吃力不讨好的工作,自然就没有人会愿意主动去做了。
找这个机构,这个机构说不归我管,找那个机构,那个机构说不归我管,但是实际上是不是完全不能做,不可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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