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并不是第一次听说美因茨上校表达这种观点了,但是这一次,兴登堡元帅却更加重视了起来。
“我明白了,既然如此,那么这件事情就全部交给你去处理好了,我就不多过问了!”
兴登堡元帅很聪明,他如果事事都要插手的话,那么最多只能培养一个没有自己主见的跟屁虫,无法培养出一位领导者出来。
如果想让美因茨将来担当大任的话,就必须要学会放手,给他机会让他自己独当一面,在这个过程中,他能做的就是给对方兜底,不管成败,他都要站在美因茨的身后保护他,避免这个有着无限宽广前途的年轻人误入歧途!
当然,他也绝对不允许其他人对他看重的年轻人下手!
……
1919年8月11日,刚刚当选魏玛共和国总统的弗里德里希·艾伯特颁布了魏玛共和国的首部宪法——《魏玛宪法》!
这部宪法的目的是为了建立一个议会民主制、联邦制的共和国。
而为了达到这个目的,现存的国家体制势必要进行大刀阔斧的整改才行,比如说,原本的邦国的权力将会被彻底取消,这些邦国不再是国家,而将变成共和国治下的一个州。
尽管从目的上来说,这部宪法可以极大的加强中央政府的权力,更加有利于整合整个国家的力量,这种整合无论是在和平年代还是在战争年代都是大有好处的,但是这部宪法的内容有些过于激进,这种内容,在铁血宰相俾斯麦在世的时候尚且不敢推进,更何况是此时处于风雨飘摇中的魏玛共和国?
魏玛共和国此时的权力并不稳固,国内支持他们的人数并不多,工人们之前起义过,对于镇压过他们的新政府,他们自然是没有好感。
而容克贵族的利益大部分都跟军方和地方捆绑,这两者都不站在联邦政府这边,尽管遭到了极大的削弱,但是此时军方还是汉斯境内最大的实权派,他们好歹拥有10万名从数百万军队中挑选出来的,最精锐的士兵!
所以军方的态度极为关键,但是,艾伯特总统此时跟军方的关系并不算好,所以军方的态度暧昧,没有明确的表示赞成,也没有站出来反对。
至于各个邦国的态度,那就很一致了,对于这部宪法,他们强烈反对!
这其实也很好理解,在第二帝国时期,各个邦国其实拥有很大的权力,第二帝国其实是中央集权和联邦制的混合体,各个邦国的国王不仅是本国的君主,同时也是汉斯帝国的高官,带有爵位的国王在全国各地都能享受特权,所以他们自然会维护和支持这个国家,毕竟这个国家能个他们提供安全的保证,还能让他们享受权力,他们没有理由不支持第二帝国。
而且,各个邦国的权力还不仅仅局限于此,他们还享有跟其他国家建立外交关系,派遣驻外使节甚至是建立自己军队的权力。
以巴伐利亚为例,这个国家直到奥匈帝国解体之前,都还在奥匈帝国派驻有自己的驻外使节,而且巴瓦利亚国内还有大量自己的军队,并且还保留了自己的陆军部和参谋部,巴伐利亚和其他邦国的军队只有在战时才会听从皇帝的命令,以国家的形式共同出征讨伐外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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