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还好,过程尽管混乱,结果还算理想。
陈队甩给他一串车钥匙,叫他自己过去接人,他和李队先带了小子们去郭老那儿闻闻肉味。
这是队里留给几个分队长用的车,黑色的车子,除了车牌,没什么明显标识,平日里很少有用得着的时候。
电话里,听出她带点困顿的期待,一定是肚子饿了,才会有那样的语气。
跟她说,二十分钟就到。忘了自己还满面尘土一身臭汗,还有周末饭点的交通高峰要挤。
带分队接任务时候的严谨认真哪去了。
活该出发前,那一大段没头苍蝇一般的手忙脚乱。
值班宿舍里,三分钟结束的战斗澡。换来换去才发现,除了作训服,就只有一身灰衣黑裤的路人休闲装留在宿舍。
本来一年四季,留在宿舍里的,都是这样的简单装扮,就是为了方便把自己掩在路人里,执行些个不能招摇的便衣行动。
没想到,眼下却要拿来执行突如其来的,特殊任务。
即便自知身板不差,气质尚可,可就这样一身草草赴约,还是觉得心有不甘。
他很少有,这么在意自己皮相的时候。
就跟平日里不生气的人,生起气来势必惊天动地一样,平时不在意自己样貌的人,在意起自己的衣着来,简直分分秒秒念念不忘。
总觉得,跟出任务忘了配枪似的。
这个路口的红灯,时间很长,眼下更是分外磨人。
成串的车子等在路口,他只排在第四位。
双手握着方向盘,食指敲着硬质塑料,一下一下,和红灯上的数字一起,跳着时间。
从这里到H大,还有三个街口,市内限速60公里,可依眼下路况,最快也要十几分钟。
不知道她会不会等急。
想起大学时候,约她出来吃饭的样子。
那时,身边男生们总调侃自家女友,出门前的化妆打扮,精雕细琢劳神费力,都能叫人等成尊望妻石。
可自己的邀约,每回都能被迅速响应,其平均速度远超自己知道的其他情侣。
他好奇问过,问她为什么能这么快手快脚行动敏捷,羚羊似的。
她便眨着一双羚羊似的大眼,笑眯眯答他:“因为你难得主动约我,要是让你等急了,一生气就掉头走人,我岂不是白高兴一场?”
他为她对他耐心的评价颇为不满:“我有那么容易不耐烦么?”
她会很识时务地摇头:“没有没有,你脾气最好了。”到最后,还是把问题揽到自己身上,“那就是因为,我老是想早点看见你啊。”
这样的理由,也就叫他无从反驳。
不管怎样,她总有叫他哑口无言的本事。
她其实并不擅长装扮自己,时有时无的淡妆,还会因为匆忙,抹的左一块深右一块浅。
那时候的他,其实也不甚注意,其中的奥秘,还是学过些化妆潜伏技巧之后,才慢慢回想起来。
再比较昨天见到的她的模样,想来三年时间,她也比那时更会装扮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