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咔嚓。”
“咔嚓。”
大眼明抓起一把玻璃渣,送进嘴里用力咀嚼。
他知道庄世楷不是在说笑,不吃下酒瓶,他肯定走不掉。
于是他狠下心来,一口口把碎渣,咬成细末。
用这种方式尽量嚼碎玻璃渣,减少肠胃造成的损伤。
仅仅几口,他就满嘴鲜血,痛苦不堪。
这个时代便衣警员比黑社会还黑!有足够的人马撑腰,大眼明才敢和一个警员叫板!可是当十几名持枪便衣出现,不好意思,大眼明得保命要紧!
因为只要庄世楷愿意,他可以当场打死大眼明,然后随便按一个罪名在大眼明身上。只要洛哥愿意罩他,他一点事都没有,而且这种事情洛哥百分百会罩自己人!
大眼明感觉自己玩大了,感觉被大佬坑了。可是做小弟的,大佬叫他怎么做,他就该怎么做。现在自作自受,能把命保住就算不错。
不过,嚼玻璃渣的感觉实在太爽酸了。大眼明没嚼两下,眼泪不争气的流下来。其他手持武器马仔们,站在旁边围观,心里刹时冒出一股寒意。
大佬就是大佬,身上背负的责任太重!就算哭着也要把玻璃渣咽下去!不愧是我们的大佬!
“我不是哭!”
“我是流眼泪!”
大眼明看懂马仔们的心思,带着哭腔强行解释一波。
虽然,动嘴说话让他脸上眼泪越流越多,但是一点都不想承认自己哭了。
“滚吧。”
庄世楷盯着大眼明把一口玻璃渣全部咽下,踹出一脚,把大眼明踹翻,重新手收起手枪,带头走进店铺当中。
“走,快走。”
大眼明连忙爬起身,低头蹿出人群。
蔡元琪等警员没有拦他,带着女店员们一起走进店铺。
其他的马仔们连忙扶起大佬,颓败的撤离现场。
围观摊贩、市民们咧咧嘴,这下知道“A货店”的老板很有背景。看来“A货”的生意想要插手很难,只能跟着老板混饭吃了。
……
庄世楷当然不至于真的让大眼明把整个瓶子吃下去,吃一口意思意思,替店员们把恶气出掉,再让围观群众看看下场就够了。
他知道大眼明不是主角,就算打死大眼明也没用。大眼明敢来闹事,肯定是背后“颜九”下令。
毕竟,A货店的通菜街是“颜九”地盘,这可能是“颜九”盯上A货的生意,想要分一杯羹。又或者是“颜同”想要搞事,踩他一脚向洛哥示威。
要是“大眼明”斩到他店员,他绝对把“大眼明”干掉。可大眼明只是打了店员一巴掌,刚刚的惩戒就够了。
杀不杀“大眼明”都是小事,这件事情还没完,不管恩怨发展到什么程度,庄世楷都准备接着。因为A货店铺是他当前最重要的一个财源,里面还有洛哥、猪油仔的股份。不接下来,洛哥会看不起他,他也没办法完成原始资本的积累。
至于当场杀死“大眼明”?沾上这么大一个污点,现在没事,将来廉署追查却很麻烦。就算能够脱身,也会造成负面影响。
这和洛哥策划的行动、平时抓贼杀人不同。他的店铺就明明白白在这,两个人争端也清清楚楚的摆着。很容易被贴上滥用职权,利益争端的标签。
因为一个小人物给自己未来挖个坑?庄世楷没那么傻!
何况杀死“大眼明”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要杀就杀颜九!
要做就做颜同!
“庄仔。”
“干得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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