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就爱吃冰糖葫芦。”“你还记得呀?以为这好多年你都忘了,你也吃一颗吧。”我就往前递,“妈专心骑车,自个儿吃。”“给你留着,回去吃。”“妈不爱吃,你吃完就行。”“不,你爱吃。”天气寒冷,冰糖咬起来很脆,酸酸甜甜。我安安静静地坐在车后座上,不用担心会迷路也不用担心被责怪。我发现自己心里是很珍惜很喜欢和妈妈一起度过的时光的。
自从回家以来,我每天都偷懒跑去百米外的大姨家看一小会儿电视剧。我和大姨关系好,她感情充沛、善于表达、心灵手巧、勤劳能干,和她待着我总能被她乐观、欢快的情绪所感染。而后,我回来写作业写得不紧不慢云里雾里,但一切似乎都变得欢乐起来变得轻松起来,拥有亲情的感觉,这样的日子是令人感到愉悦感到安心的。
但是妈妈和妹妹,她俩儿每天晚上不看书、不学习,从大姨家看剧、聊天回来后也睡不着,就百无聊赖地坐在屋子里、趴在床上,或者在我面前走来走去、晃来晃去。极不严肃、嘻嘻哈哈,一会儿吃个橘子,一会儿小声讨论些旁人的八卦,一会儿把内衣脱掉躺在被子上,调戏浪笑、嘀嘀咕咕、邋邋遢遢、随随便便。因为一家三口住在一个租来的小房子里,她们的床在我书桌对面,我被打扰到的时候也不习惯得很。不过,她们的百无聊赖也是偶尔,她们没有再挑过我的毛病。
初冬,天亮的时间逐渐迟起来,天色暗着,黑乎乎的就需要出了门去学校了。一路上,暖橙色的路灯把零零星星飘着的雪花照得有些诗意,落光了叶子的树枝上挂满了毛茸茸、亮晶晶的银条儿。路上车不多,这个北方的城市仿佛还未苏醒,却一夜间就显得很不同寻常了。我抬头借一点儿微弱的灯光看着纷纷扬扬的雪花,雪花的形状异常清晰。时而晶莹剔透,时而似有似无,在这样暗的天色里,看不分明是小雪还是大雪。
绿灯亮了,穿过马路我忽然停了车,因为前面,还有些黑蒙蒙的前面,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再熟悉不过的身影。他新添了羽绒服,除了一整套校服就只有一件黑色立领短款轻薄羽绒服,极其简约,看起来有些酷也有些单薄,看起来这世界里只有他一个人了,没有任何在雪天和他以外的事物了。我整理着手套,把围巾戴好,抓了互抓我长款羽绒服软绵绵的口袋,推着车子一步步跟着。
走得近了,我看到他手中一点燃烧着的火红的光亮,在暗淡的天色里,在他黑色羽绒服的旁边,显得格外明晰亮眼。周遭的空气里带了淡淡的烟草味,像爸爸偶尔会点燃的那种,我一时竟觉着那一抹火光有点儿暖,胸口某个地方,被熟悉的安宁的暖包围了。我们朝一个方向,好像走了很久,他走得慢,我也放慢步子,生怕打扰了他啊,我轻轻地小心翼翼地跟着。
我第一次在雪天的暗夜里见他,冬夜未退天色未明,我第一次在将明未明的清晨之前见他。我只觉得,我们已经有太多太多数不清的时日不曾见过了,是遇见他的那一天,我的世界里才有了风花雪月、才有了欣喜难平、才有了淡泊安宁。我感觉雪花就那么飘着,飘着,睫毛上凝了冰霜,地上也已落上了薄薄一层,干净、纯白……他不曾转身,我不曾跑开。
我以为我再也不会见到他了。
可我又见到他了——那个在千人万人之中,我也绝不会错认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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