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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二十三(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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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薄雾掩清风。

  浓霜覆残雪。

  这风的清,并非源于净,而是冷。

  那雪的残,并非源于少,而是淡。

  故而风雪连成,冷淡之意无可削减。

  如此特殊的环境下,能慢慢融化它们的东西实在不多,李从珂的身上却恰巧有一样,但既不是惯用的雁返刀,也不是传闻中被他劫走的玉观音,只是自他出生那一刻起,就在他身上徐徐流淌的血液。

  夹杂着苍白的殷红,因为色彩的冲击,气息的纠缠,看上去总要更加不同寻常,引人注目,然而突破阴寒封锁,融化冷淡风雪的注定不会是两者中的任何一个。

  它只会是温热,也只能是温热。造成这一点的原因并不简单,却定然纯粹,纯粹到无论脸上的面具改换多少次,身上的伤痕增添多少道,除非彻底死去,没有丝毫意识,否则那份最后的温热始终都会在自己体内留存,作为下一步的支撑。

  迄今为止,这是他心中最坚信不疑的一件事。

  “以术破道么......”

  天下不乏传说传奇,更不乏传言。

  其中,若杀人的速度极快,被杀者在性命被终结的那一刻并不会立即散去意识,反而会有少许的弥留时机,约莫能算是一个最令人好奇,但也最令人不敢轻易尝试的代表性言论。

  今日,今时过去,李从珂却绝不会再将它当作不足取信的传言。

  只因白马踏雪,银枪开锋,惊魂一刻,生死一线后,罩门被破,真气流散的唐厌尘仍旧高举着已在刹那间结出霜花的黑白枪,不曾松手,且用着问答不明的语气缓缓吐出这几个有关“术道之别”的字符。

  李从珂自然没有对此作出回应,不单单是因为这一枪之后,他的真气体力皆所剩无几,更因为被一枪洞穿心脉,此时此刻再无半分生气的唐厌尘断然听不到他的声音。

  或许正是因为速度太快的缘故,唐厌尘的脸上震惊之色浓厚,偏偏瞧不见半分痛苦,如若画面就此定格在这一瞬,他的离去,无疑还要显得更加平静安详。

  可杀人祭马的“好时节”,平静显然不能也不该成为四周的主调。

  所谓白马银枪,以那人的形象出现,是标志,更是传奇,由李从珂来代为施展,飘渺玄虚,像极了乍放光芒便转瞬即逝的流星不说,枪与马,尽其用后,都再难存一。

  一招尽于一枪,招式罢,枪锋难以寻见,以玄妙江湖道论,倒并非不可接受的事情。

  先前尚能拖车而行,经雪染红鬃,蜕变为两匹神骏白马,却在银枪刺穿唐厌尘心脉之后,立时如失去了顶梁柱的殿堂般摧枯拉朽地倒下,势头之急猛,险些将重伤在身的李从珂埋入雪地当中,就着实充满了离奇荒诞。

  “唐铁霜的亲子,唐无双的亲侄,极有可能成为未来蜀唐门的领衔人物,用他的性命来祭奠你们,算是不薄了吧。”

  心中所想,不曾付诸表面,唯有面具下那抹意味深长的笑容将其展现。

  只不过连最有可能在此取他性命,摘他面具的唐厌尘都因为一时疏忽,亡于白马银枪之下,此时此刻,这道弧度,除了他自己外,还有谁能够真正领会?

  “唐厌尘已死,我也没有足够的真气运功。阁下潜伏多时,突然现出踪迹,心中必已谋定大半,剩下的一小半其实也无需再想再等了。”

  面具之下的笑容是隐秘的,李从珂在说出这番话时携带的调笑意味却相对明显了很多。

  话中可以藏有其他,笑里同样可以。所以本就擅长飞刀之术的他,在笑声中裹藏刀刃,于无息间伤人肺腑,是件更容易也更合乎情理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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