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可管不了这些了,任命陕西转运使薛向为江南东路、江南西路、荆湖南路、荆湖北路、淮南路、两浙路六路发运使。除了主管六路漕运、茶、盐、酒、明矾等收入外,还总管六路财赋,周知六路生产情况、京城的库存情况。从开封左藏库中调拨钱五百万贯,粮三百万石,作为发运司的籴本。这无论是赋权,还是启动资金都是大手笔。
这里面确实有隐患,原先的烂制度上已经布满了吸吮着帝国鲜血的利益集团。原先被贱卖的物资是谁都可以买的吗?当然不是!不是皇亲国戚、军政高官的亲朋故旧怎么可能掌握京城贡品情况?他们把这些物资在远远低于市场价的情况下买去,去捐赠了吗,还是送到了常平仓、广惠仓?都没有!而是去物价高的地方卖了去。这是他们的既得利益,现在这笔钱让发运司赚了。发运司将这些利润作为下一年的采购资金,但这些皇亲国戚、军政高官、豪商富贾可一分钱也没有了。还有就是转运司的权力如此之大,怎能不触及原有的官僚体系?旧有官僚不发出声音是不可能的。
一个看上去无懈可击的新法施行不久,刘琦、钱顗、苏辙、范纯仁、李常、苏轼等人就相继上章反对。他们几乎都把矛头的重心指向了朝廷与商贾争利。但他们也不敢过于强调商贾,因为如果问起是哪些商贾,他们也不好回答。这些提意见的人都很有学问,他们转换了一个概念,认为“均输法”实际就是汉武帝时桑弘羊的“平准法”,因为《史记·平准书》、《盐铁论》都提到了“均输”二字,意思也大致相近。而桑弘羊在后世学者眼中又是什么人呢?一个操纵着国家与民争利的大官僚,把大汉推向国强民弱的罪魁祸首。这样就把一个经济问题转化为政治问题提出来了。
汉武帝想用武力征服匈奴,不想再用钱和女人买和平了。打仗需要钱,国库没有,百姓也没有。朝廷便告示天下豪商富贾,大汉之初主张休息养民,开放大山河流,你们煮海为盐,开山煎矿。如今国家有难,请支援国家。结果石沉大海,没人响应。更为讽刺的是,之后不久,只有一个靠勤劳放羊的牧民捐了一半家产给朝廷。无奈之下,汉武帝只好重用桑弘羊搞经济改革,通过国家直接参与经营,为朝廷积蓄财富,为武力征服匈奴打下了经济基础。但大宋的文人都认为汉朝的衰败就因为汉武帝穷兵黩武,桑弘羊就是爪牙,对大汉的衰败负有直接责任。
神宗皇帝当然对这样为大商人说话的意见很是不满,从而让“均输法”得以维系。
可问题是“均输法”并不是朝廷在与百姓争利,搜刮百姓的钱财,甚至也不完全是在和商贾争利。首先,变各路百姓无偿缴纳为朝廷采购,不仅减轻了百姓的负担,也减轻了地方政府征缴和转运的负担。再说朝廷有没有和商贾争利?这应该是有的。但这些利并不是一般商贾所能有的,能够掌握这些信息和物资的商贾都是和朝廷高官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官僚商贾,他们之前做的都是利益巨大的无本买卖,本就不是正常的经商活动。
王安石改革班底的第一条新法“均输法”运行的非常成功。得力于薛向确实有着超一流的统筹经营能力,因为他在西北时就曾有这个设想,反复进行过推演、论证。同时,“制置三司条例司”在新法的运行规模和品类限定上都做了精心谋划,规模上没有超出东南六路,品类上严格限制在朝廷贡物,没有过多的触动原有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