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家”,不过是场利益交换罢了。
在父母彻底决裂后,小黍、小麦、小禾都选择跟了母亲。小麦选择跟母亲,不是因为她觉得母亲更好,而是因为她那时觉得,父亲更让人失望。
小时候,她是跟父亲比较亲的。因为自记事起,母亲对她就是非打即骂。她没有妹妹小禾识时务,每次挨打后,都满脸不服气的站在原地,继而又招来呼呼几巴掌。
那巴掌,粗暴、凶猛、有力,往往来时毫无征兆。打在头上,眼冒金星,脑子“嗡嗡”作响,打在背上,五脏六腑都会跟着剧烈颤动。挨打的次数,虽比不过挨骂的多,却也可以用“家常便饭”来形容。
所以,小麦不喜欢母亲,父亲虽然也打过她,次数却屈指可数。趋利避害是动物的本能,总不能天天没事儿,去找打。
印象中,父母总是吵架,吵急眼了,还会相互扭打在一起。偶尔,年长一点的小黍还敢冲过去,嘶吼着嗓子让他们别打了。年幼的小麦小禾却只能坐在炕上,难过的看着。她俩太小,没有胆量,也没有能力阻止战火蔓延。即便冲过去,怕也会成为家庭战争的炮灰,就像那些已经被摔碎的粗瓷碗,玻璃花瓶,还有暖壶内胆一样。
起初是为什么吵架?才刚记事儿的小麦不知道,三岁的小禾更没印象。
纷纷扰扰,吵吵闹闹,时间就这么浑浑噩噩、迷迷糊糊、不清不楚的过去了。
早早的,小黍便辍学去外地打工了。村子里开始有一些风言风语,说是有粮有心加害小黍,才把他送到深圳那么远的地方。听说那地方一天要工作十几个小时,伙食也是清水煮白菜,管了不管饱,厂里的“老人儿”还“欺生”。就算想回来,怕是太远,也找不着道儿,小黍十四五岁的年纪,真是要被折磨死在那里了。
秋凤至听闻了风声质问包有粮:“别人都说,让小黍去深圳打工,是你想害他,是真的假的?”
“这是谁胡说八道?我就小黍一个儿子,还指着他养老呢,怎么可能害他!”包有粮大呼冤枉。
秋凤至没再吱声。小麦在旁边一肚子疑惑。
后来,秋凤至收到小黍寄回来的一封信,便急匆匆赶去深圳。
“你要接走他,也可以,工资一分没有!干不满仨月走人的,都是这个结果,没商量!”深圳这边管事的头头,颐指气使,傲慢无礼。
“工资我们不要了!”秋凤至壮着胆子喊了一句后,拉着小黍走了。
“还好我把小黍领回来了,那地方真不是人呆的。你没看见那个管事儿的样儿,就是搞□□的地痞流氓!”秋凤至回到家愤愤不平,叽里咕噜说了一堆。中心思想就是,孩子回来就好,在那儿太受罪,个把月的工资就算是给那个老板买棺材板儿了。
包有粮连连点头表示赞同,钱不钱的都是小事儿,孩子不能在那儿受罪。
没过多久,小黍又出去打工了,不过去的地方都不算太远。
再后来,秋凤至也离开村子,去外面找活路。终日里就只有小麦小禾呆在家,因为她们的父亲包有粮也总是早出晚归。虽然有些落寞,但是没有争吵的日子倒是让人清净不少。
小麦自六岁起就在饥饿的驱动下尝试做饭,长到八岁,洗衣、做饭、打扫庭院,自然更不在话下。所以,两人的日子,自觉也不比旁人差到哪儿去。
只是,父亲包有粮总是有事没事的咒骂母亲秋凤至,这让姐妹俩很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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